吕梁办事处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吕梁市保险业 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方案》
2016-07-08 09:08:46   来源:原创   评论:0 点击: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系统在保险违法犯罪工作中的合作关系,将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落到实处,6月30日办事处与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吕梁市保险业反保险欺诈工作实施方案》(吕公发[2016]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了反欺诈小组的组织构架、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要求等。具体为:领导组组长由吕梁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一雄担任,办事处主任刘继明为副组长。领导组主要负责接受市级保险机构保险欺诈案件线索报告,进行分析,并协助移送;对辖区内的保险欺诈疑难案件进行督办;组织保险公司收集、汇总辖区内有关保险欺诈的相关信息;组织开展联合调研、交流互训和宣传等工作。各会员公司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配合领导组征收相关反欺诈信息。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办事处及会员公司将最快时间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各部门将全力配合做好打击保险诈骗工作,共同维护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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