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办事处举行颁发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员聘书暨培训会
2016-01-21 17:50:00   来源:原创   评论:0 点击:

\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行业及消费者利益的有效手段,随着保险的快速发展,保险业市场不断壮大,保险消费者群体也日益增多,由保险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数量也日益攀升。为了加强保险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建设,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1月19日,吕梁办事处召开颁发保险纠纷调解员聘书暨培训会,会议在人保财险吕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特邀请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李乃全、市中院立案庭庭长孙健军及吕梁市人民调解会主任亦被号称为“金牌调解和事佬”崔林有进行授课。新聘任的36名调解员及办事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办事处业务部主任贾金岱主持。
  会议首先对36名新聘任的调解员颁发了聘书。随后,李乃全就《人民调解法》工作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技能技巧、调解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调解保险纠纷的基本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其次,孙健军对人民调解的合规合法进行说明,并就办事处与中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建设情况、建立意义以及在今后的诉讼案件中需要了解的调解流程等内容一一进行讲解。孙庭长提出,各调解员要依靠办事处调解,提高办事处的参与程度。并建议办事处推荐有能力的调解员为法院审判案件时的人民陪审员,使其直接参与案件裁判,一方面可以对法院的案件裁判提供更多符合实际的依据,另一方面可以更全面的保护公司的利益。最后,崔林有结合现实生活中调解的经典案例分享了调解经验。参训调解员均表示获益匪浅,会借鉴好的方式方法用心调解。
  会上,办事处主任刘继明对调委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及2015年调解案件情况进行总结,他表示,2016年办事处将按照诉调对接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让保险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促进吕梁保险业健康发展,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发挥积极作用。另外,刘主任对调解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二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三是要加强宣传,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吕梁办事处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
下一篇:吕梁办事处与吕梁市司法部门召开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