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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做好《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宣传贯彻工作

时间:2010-11-13 04:21:00    来源:    点击: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 28220-2011)已于2011年12月30日颁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是文化行政部门推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指南,是公共图书馆实现服务立馆、促进科学发展的实践纲领,对于保障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就做好《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文化发展迎来了最好的时期,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提供知识信息、传播先进文化、开展社会教育的重要职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提供信息资源支撑和智力支持。《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第一个规范公共文化服务的国家级标准,是我国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中的首个服务类标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与《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等共同构成了我国公共图书馆标准规范体系的基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抓手,作为对公共图书馆评估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推动《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贯彻实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认真组织学习《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各级公共图书馆要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对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范公共图书馆服务的重要作用,提高文化行政部门、公共图书馆及各相关方面贯彻《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积极性、自觉性;要深化对《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认识,从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4个方面准确把握《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内涵,切实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充分借助中国图书馆学会及地方图书馆学会的力量,广泛开展《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相关培训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培训,使公共图书馆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标准内容与要求,提高图书馆事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还要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培训纳入图书馆员继续教育课程。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即将编制完成《<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应用指南》,各地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指导公共图书馆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三、扎实推进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工作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作为对公共图书馆评估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全面部署,明确任务,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要深入调查公共图书馆服务工作的现状,对照《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内容,组织公共图书馆分析目前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共图书馆明确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方向,制定改进措施与实施时间表,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在2012年内全面启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示范馆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的示范馆。通过发挥示范馆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全面深化各级公共图书馆对《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认识,整体提升各级公共图书馆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制约公共图书馆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困难和问题,将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情况纳入文化工作的年度考核指标,从根本上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效益,改善服务条件。
  
  四、切实做好《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宣传工作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宣传工作,把宣传《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作为当前宣传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要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掀起宣传工作的高潮。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站、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有关《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宣传贯彻新形式,开展经验交流,了解实施效果。通过宣传活动,让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重要意义,让广大读者和社会各界了解《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内容,成为公共图书馆的共建力量,共同监督公共图书馆开展规范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对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迅速作出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送我部公共文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