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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时间:2013-08-12 09:26:00 来源: 点击:
为了吕梁市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范围,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求,在全市图书馆范围内实现一证通用、通借通还,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则。
一、办证
1.申办对象:任何一位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并交纳相关费用均可办理。
2.读者证的办理及使用说明
(1)读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吕梁市图书馆读者证,办证时需交纳保证金100元,并填写有关个人资料。
(2)吕梁市图书馆读者证实行年度注册制,注册时免收任何费用。期满一年未注册,其功能暂停使用,直至注册。
(3)读者持有效的吕梁市图书馆读者证可在任何一个成员馆间借还文献,每证最多可借文献2册(所借文献有超期的不能再借),借期1个月。逾期需交纳滞纳金0.2元/天•册,在所借图书未超期的情况下可续借1次,续期10天。
3.读者证的清退及更换
(1)读者退证自由,在本馆工作时间内均可退证。
(2)退证只退保证金。退证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及读者证。
(3)补办及个人更换读者证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二、读者证使用规则
1.读者在本馆借阅文献时请主动出示读者证并进行登记。
2.读者在借阅时应对所借文献进行检查,如有疑问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
3.读者应爱护所借阅的文献,如有撕页、圈点、勾画、损毁等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读者所借的文献如有遗失,应赔偿原版本文献,另收加工费2元,否则需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5.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如特殊情况必须代借需出示双方身份证或进行密码确认。文献可以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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