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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时间:2013-08-12 09:26:00    来源:    点击:
NOTICE OF LENDING BOOKS  \
  1.读者借还文献均可通过自助借还设备完成。
  2.每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种类及借期均以读者证功能为准。
  3.借书前请仔细检查书刊、音像资料,如有污损或缺页等情况,可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由读者本人自负,按吕梁市图书馆有关规定执行。
  4.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是否属于外借范围所借文献数量,确认外借手续办理完成后再行离馆,并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
  5.请按期归还文献,如有逾期归还者须缴纳逾期费。逾期费以公历日计算,0.2元/册/日。
  6.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继续借书,待您将逾期书刊归还并缴纳逾期费后,可继续借书。
  7.文献污损、丢失,请本人持读者证前往咨询办证台办理赔偿手续。
  8.对于在逾期、污损、丢失等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逾期费、赔偿金等费用者,吕梁市图书馆有权暂停或注销其读者证,押金将用于折抵赔偿费用。